Sunday, December 16, 2012

崇洋

我曾經不承認這件事。但是現在似乎走到了一個年紀,能夠逐漸對很多事情坦然,好的壞的,我正在學習不要批判自己。

崇洋,也許從小就可見端倪。童年時候,在學會英文之前,甚至在學會閱讀中文之前,自己一個人看家的時候,我會假裝自己會唱英文歌,胡亂哼唱。我常想那會不會是前世的記憶?會閱讀中文之後,書本是我最好的朋友,北市圖的民生分館是我每週必定報到一次的地方。記得當時有一本叫做「哥兒倆在澳洲」的書,描述兩個與我年齡相仿的兩兄弟,在澳洲移民生活的趣事,我愛不釋手。

十二歲的時候,跟著學校老師同學第一次踏上美國大陸。我的第一個感想是:「這裡的天空比台北市大好多。」自然環境的開闊而讓人心曠神怡。和煦的加州陽光製造了熱烈歡迎的氛圍。至於那些當時算是新奇好玩的東西,其實並沒有留下太多深刻的印象。記得回家之後,已經埋下心中的那棵種子:等我長大,我還要再去美國。

然後升學的競爭環境讓我把英文學得稍好,不光是英文文章,只要是用英文標示的東西,我都想瞭解它的意思。大學時候,我掙扎了超過一年的時間,思考出國唸書的決定。這是一個十分痛苦的抉擇,因為要放棄的與要把握的,對我來說幾乎是同等重要。然後終於做了當時覺得是最正確的選擇,於是不但如兒時所願地來到美國,而且開始生活在這片土地上。記得當年出國前,找了一兩個留學中的學長姐在台灣吃飯,聊到擔心英文口語能力不足,學姐開玩笑地說:「找個老外男友,英文就會突飛猛進了。」我記得自己回答說:「怎麼可能!」我相信那的確會突飛猛進,但是怎麼可能找得到!老外與我,當時真的是兩個世界,沒有交集,無法想像。

至今我在美國待了十一年多,英文在環境因素和各種因緣聚合下進步了。與老外的相處,大多還是不如與台灣人自在。幾年來少數能走得近的老外,通常是對方先主動地打開心門接受我,耐心聽我想要表達的意思。我的崇洋沒有體現在人際關係上,甚至早些年還會吹毛求疵地審視著他們是否有一絲一毫的種族歧視,以至於有個美國白人朋友反過來對我半開玩笑地說:"Chloe, I think you're a racist." 言下之意,是我歧視白人了。若要美其名,我可以說自己依舊保有對台灣的認同感與尊嚴,但當時過度的防備心反而成了一種無意義的自尊自大。然後學會卸下心防之後,自然地對任何人都是以一個獨立的個體來相處往來,沒有太多先入為主的刻板印象,他不等於他的種族,他的種族也不等於他,而他跟我一樣,都想多一點愛和歡樂,少一點壓力和憂愁,我們真的不是那麼截然不同。其實美國的種族歧視比起其他國家要少見許多,非洲裔的美國總統也許可以當做這個人權進步的象徵性指標。尤其在紐約或加州,聚集了各種種族的人,排擠別人只是孤立自己,所以人們的包容力和接受度是很大的。當那個住在德州的台灣朋友告訴我,她的五歲小娃上學之後,在學校的最好的朋友是個黑人女孩的時候,我覺得好棒,彷彿可以窺見世界一家和平共處的曙光。

隨著時間累積,屬於美國的美麗與醜陋,越來越清晰。如果要問我最愛的是美國的什麼,我還是會像十二歲時說的,我喜歡它開闊的天空,我喜歡加州的陽光,屢次讓人從低落的情緒振奮起來的這裡的大自然的力量。這種寬闊,讓原本十分介意的事情,縮得很小,小得可以接受,可以放下。也讓人在庸庸碌碌之中,有了放大格局的提醒。若又問說不愛美國的什麼,我想那會包括不斷干預其他國家的國際關係的自以為是,拿我繳的稅去打仗的理所當然,非得有錢才能就醫的悲哀,擁有槍枝是基本人權的過時信仰。還有,好吃的東西要費力去找,這是在其他國家旅遊之中興起的比較:「為什麼其他國家的食物總比美國的好?」我有一些可以嘗試解釋的說法,但仍不能百分之百理解。

你仍覺得我崇洋?如果有貼標籤的必要,如果那會讓你覺得比較可以理解,我不會試著否認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