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June 5, 2011

分手的時候,請溫柔一點

今天在電腦上無意間看到自己這篇兩年前寫好卻沒有發表的文章,當時猶豫再三,因為提及他人所以決定保留。如今重讀,其實娛樂性頗佳,而且應該也沒人會介意吧!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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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許這篇文章應該用第三人稱展開,但事實上對號入座的準確率應該不高,我也就不那麼作做了。

不知道還有沒有人相信,分手永遠能讓人心碎,即使同樣的戲碼一次次不斷重複。感覺像是自由落體般的下降,等到鼓足了勇氣,才能一把接住自己。遊樂場裡的大怒神,只讓你享受幾秒鐘的刺激,現實中這樣的墜落能在一周之內結束,就堪稱是奇蹟。雖然心碎,但是該結束的,不該拖著。而我想說的是,分手的時候,請溫柔一點。站在對方的立場想一想,而不是一股勁想把對方甩掉。我總是在分手後丟棄對方送我的無論算或不算禮物的東西,所以留下的只有記憶裡的對話,而那些對話,如果不夠溫柔,回想起來,只會令人搖頭,擦擦眼淚,然後提醒自己:好險我離開他了。

當然那種可以寫成分手教科書的例句:"It's me,not you." 我就不用多費力氣再提了。總是用這老掉牙的句子的人,該努力想點更誠懇的新招了。

甲先生在分手的時候說:「妳年紀也不小了,分手後快去參加聯誼吧!」我知道他的出發點是善意,真心希望我有個好下場,但這句話才深深讓我了解到,他跟其他那些喜歡評論我的愛情故事的人沒有不同,我想他從來沒有了解過我,連那篇"我希望被知道的事"都沒讀過,才會說出這樣的話。愛情對我而言是天賜的禮物,不是一種為達到目地而運用的手段,我無法因為要擁有一個家庭而強迫愛情的發生。離開他是正確的決定。而我學會了對那些以為女人年過三十就是條敗犬的人們敬而遠之。

乙先生更上一層樓,他說:「我們不該繼續下去的,我對未來完全沒有把握,我打算當一年街頭遊民,妳絕對無法接受這樣的我吧?」男人該不會傻到以為女人會相信這種話吧?我從來沒有因此而停止喜歡他,而他說的話倒是讓我為了他極力將我拋棄的心態難過不已,但我快刀斬亂麻的個性,還是乾脆地讓愛成了往事。結果這人並沒有去當遊民,還順利地找到不錯的工作。

而丙先生也許才是值得效法的,他說:「雖然我即將離妳而去,但妳一定要知道,即使我們無法再見,我永遠都會在心裡愛著妳。」當時的我,覺得他講得像是瓊瑤小說的對白一樣,這年頭竟然還有人用這樣的台詞!但是事過境遷,我開始感激他曾經這樣說過,而我也相信,他真的依舊關愛著我,只是方式改變了。而我也時時會衷心為他祈禱。

朋友問我,如果可以選擇,希望用什麼方式被分手。這個問題,我始終沒有答案,我從來都不想被分手啊,怎麼可能還去想出一個可以接受的方式?換做是我提出了分手,如果對方承受得了我止不住的眼淚,我總是試著讓對方了解我們走到了一個此題無解的境地,而我已經努力過。我總在分手之中找到 epiphany,彷彿一瞬間所有的事情都清晰了起來,沒有什麼事情是非如我所願不可,即使曾經太多恩恩怨怨,今後將無任何交集,這句點也要畫得有情有義,小心珍重。